點名規則:
1.
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BLOG寫下自己的答案
2.
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, 仍然組成20個問題
3. 傳給其他8個人, 列出其他8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
4.
還要到這8個人的BLOG裏留這通知對方你被點名了
5.
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, 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
6.
8個人要在自己的BLOG裡註明是從哪裏接到的, 並且再傳給其他8個人, 讓遊戲繼續下去, 不得回傳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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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. 最近最鬱悶的事? 筆電不能用!

02. 當你一手骨折, 一手脫臼, 卻有隻蟑螂在你臉上爬, 你會... 撞牆!

03. 此刻的心情是?還是想家!

04. 遇到你喜歡的人, 你會? 跟他做朋友~

05. 你願意花多少時間去等你所喜歡的人? 不一定!通常真的喜歡的話應該多久都等~

06. 最喜歡的一個人: 只有一個的話那就是olivia,不過也最頭痛!

07. 說出點你名的人的3個優點? 理性,人美,字也美。

08. 最近讓你開心到爆炸的事情? 有網路可用!

09. 愛人和被人愛, 哪一種更幸福? 都幸福,相愛最好!

10. 你現在最想擁有的是什麼? 多拉A夢的時光機和任意門!

11. 如果可以選擇回到過去最想改變的事情? 認真念書,找一份我愛的工作~

12. 有沒有想吃的大餐呢? 海鮮總匯。

13. 如何解除對一個人的思念? 寫下來,告訴他。

14. 怎知道你愛的人是他()? 我不知道,誰會知道?

15. 最後在一起的永遠不是自己最愛的那位...你認同嗎? 認同。

16. 你認為幸福的定義是什麼呢? 可以開心的笑!

17. 你最想要做甚麼事? 可以跟王力宏戀愛,純做夢!

18. 說出平常你日常生活最享受的三樣事? 上網,放空,煮飯。

19. 你最討厭? 下雨天。

20. 如果一定要選一樣你選擇失明或是失聰? 失聰,因為我可以不要聽見任何聲音,但我要看            得到我愛的人。

 

我就不再點名囉!想玩的人就來玩玩,重點是,請跟我說,我想看!

最近這個遊戲好像很夯,但我玩了第二次了!不要再點我了,好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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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cy生活在德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