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當在法院互相說出"我願意!"
結束單身生活.
開始有不一樣必須承擔的責任
在德國有很多人有了小孩卻不想結婚
在同居的狀態下養育小孩
老公說因為他們想先嘗試生活在一起看看
也許不適合 再來分手會比先結婚再來離婚好
有的人住在一起久了 想生BABY 就生
根本不管有沒有結婚
因為政府鼓勵國人生孩子所以生孩子的媽媽不用擔心沒錢
因為政府會按月匯錢給妳
可惜我不是德國人在德國又沒工作
不然一筆錯的獎金就可以入袋喽...
會和老公結婚是因為想一直在一起
由於我是外國人想定居在德國....很難
"結婚"是唯一的選擇
婚後當賢妻當良母
悠閒也忙碌
但一家人在一起的感覺是幸福的
老公的朋友之一說:因為結婚很貴所以還是不要好了!
他們已經有一個2歲大的小男孩
我想不透
到法院說個"yes"很貴嗎?
為什麼一定要轟轟烈烈豪華的結婚
平凡的結婚不是幸福嗎???
那窮人是不是也不能結婚?
後來經過老公的轉述才知道原來他不確定他女友是不是他想要的...
會還在一起是因為有孩子,還有不想付贍養費....男人啊~~~
相遇相識相戀.....長相斯守 很簡單的
也許沒勇氣去結婚
不相信身旁的人是最值得珍惜,值得相守一生的...
不要錯過愛妳的和妳愛的人
時間過的很快
付出很簡單 幸福很容易
結婚&不結婚也許不是那麼重要
卻是最簡單最深的承諾
全站熱搜